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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也狠毒,知道邹氏卖了他,把邹氏也牵扯进来,指认她为同谋。
同样受了刑、不人不鬼的邹氏直呼冤枉,夫妻俩在公堂之上互相指摘,争吵之下还抖落出了原来这次买凶杀人已经不是第一遭,前头对付商场上的竞争对手的时候,便已经用过次招。
昔日沆瀣一气、狼狈为奸的两人在公堂上恨不能活撕了对方。
知府可不管他们谁指认谁,掰扯不清楚是吧,惊堂木一拍,签筹往地上一扔,当下就开打,打到没力气再争了,自然就只能在供词上签字画押。
在寒山镇拖了好些天没审出结果的案子,到了知府手里,两天就全给审完了。
结案之后,知府判了王大贵和邹氏两人秋后问斩,把他们收押进大牢——这夫妻俩自然是不会让县太爷和关捕头带走的,毕竟这政绩得算在他头上。而且王家二房得来的不义之财得抄家充公,这自然也得充到府城的公中。
不过知府也承了县太爷让功劳的情分,帮着他把王家大房的案子一并审了,赵氏回寒山镇坐牢一年肯定是躲不过的,王大富为富不仁,虽然不知情贩卖厨余的事,但是抢夺父母遗产,监管不力,先打他九十棍,再罚他交出当年吞没、原属于王氏的财产。
王家二老当年的存银已不可查,但名下的铺子和田地都有据可考的,价值在一千两左右。这倒不是知府眼睛一闭瞎算的,毕竟当年的寒山镇可不是现在这般模样,王家虽然在镇子上是是富户,但是再富也得上下打点孝敬,不然生意做不成。
王家两兄弟应该给出三百两给王氏。
但是二房的产业要充到公中的,知府自然不能再吐出来,就让王大富一个人把这笔银钱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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