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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杀了人,即会被社会排挤,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。勿论是工作就职,亦或是出入某个国家。
然而,规则的运转却是借由强大的武力所支撑的。直到更加强大的力量出现,强大到足以打破社会规则,纵然是杀人,也将变得合情合法。
以孟明的个人武力,足以打破社会规则,但他没有选择这么做。因为他有更聪明的办法,比起夺走恶人的生命,不如直接洗脑,把恶人改造成彻头彻尾的善人,这样对整个社会而言,更加有意义。
“支配人类不如改名为光速劳改术。”
坐牢就是为让劳改犯知晓自己的错误,从此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。不过部分犯人屡教不改,出狱后还会再犯。所以,坐牢这一手段不是特别的直接有效。
孟明的‘支配人类’更为直截了当,从根源着手,清洗修改灵魂记忆。
“啊,失手了。”
他正鼓捣着小混混的灵魂,由于支配人类才Lv1,操作不是那么的精细,一不小心把其中一位混混弄成了白痴,并且还是救不回来的那种。
毕竟灵魂是十分精细的,既是一个整体又不是一个整体,就像道门中的三魂七魄,虽紧密相连的,但又是各自独立的。
孟明虽有法术帮衬,但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二三十。
“无所谓了,反正人没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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